2018考研:這些不平等條約要知道
[摘要] 不平等條約是指在簽訂條約的國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壓等手段,脅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簽署的條約。
不平等條約是指在簽訂條約的國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壓等手段,脅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簽署的條約,由于締約雙方的談判地位不對等,導致最后締結的條約不平等,因此條約通常都會對某一方的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產生侵害。不平等條約通常是停戰的條件和結果,為了結束戰爭而簽訂的條約即為和約。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國與其他國家簽訂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小編今天就和大家來回憶一下。
1842年,《南京條約》簽訂,清政府賠款英國2100萬銀元,割香港島,開放五個沿??诎锻ㄉ?。該條約的簽訂,嚴重破壞了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完整,使中國逐漸成為外國資本主義的銷售市場和原料產地,封建經濟開始解體,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封建社會。
1844年,美國和法國政府在鴉片戰爭之后趁火打劫,逼迫清政府簽訂《中美望廈條約》、《中法黃埔條約》。
1858年,清政府分別與英、法、美、俄簽定《天津條約》,對英賠款白銀400萬兩,對法賠款白銀200萬兩。
1860年,清政府分別與英、法、俄簽訂《北京條約》,清政府對英賠款白銀850萬兩,對法賠款白銀820萬兩,俄國以“居中調?!睘槊秩吻终贾袊恋?50多萬平方公里。
《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的簽訂,中國領土又遭到進一步劫奪,外國侵略者進一步從中國攫得了大量權益,加緊了對中國的政治控制和經濟、文化侵略。資本主義各國通過其公使直接向清廷施加壓力,操縱、控制中國的內政和外交。中國的主權喪失更多,進一步加深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的程度。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恶R關條約》的簽署標志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
1901年,清政府被迫同英、美、俄、日、法、德、意、奧、比、荷、西等十一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
1919年爆發的五四運動展現出中華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決心,其結果是遠在法國召開的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沒有在破壞中國權益的《凡爾賽和約》上簽字。此后不久,隨著聯俄容共的實現,中國國民黨領導進行北伐。自1927年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中國大陸上出現了持續不斷的權力收回與“改訂新約”運動,使得中國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極大滿足。